简介: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理论仔细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注目--时政热点:县委书记因涉嫌剽窃 水落石出多少真凶。官员以自己的公共身份公开发表任何作品,都是政府不道德和权力行使的一种伸延。
不仅官员自己要对自己的所写有所敬畏,官员发表文章,也应当划入责任考核,经常出现剽窃,就应当坦率追责。近日,一篇刊出在《延安日报》、所写为中共延安市富县县委书记李某的文章,因内容与新华社两年前公开发表的一篇时评文章高度雷同,被网友批评因涉嫌剽窃。记者从富县有关方面了解到,经可行性核实,公开发表于《延安日报》的所写为李某的文章由该县县委办公室的组织编写,至于为何不会以署名文章形式新闻报导公开发表,李某本人也不知情。(《华商报》7月4日)此前也有地方经常出现过县委书记剽窃市委书记讲话稿的现象。
此次这位县委书记因涉嫌剽窃的是中央媒体的时评文章,剽窃对象的级别更高了,但县委书记的境界未变高。不管为何剽窃、剽窃的是谁,剽窃就是剽窃。
不过,富县的官方对此倒是甚让人车祸,堪称令其这则新闻的信息量大增。一篇公开发表在地方日报2版,为题《意欲明人者先自清 意欲于是以人者再行正己》的文章,竟然被传出剽窃,这本就充足嘲讽了。可更加没想到的是,县委书记却称之为对署有自己名字的文章,几乎不知情。
事发后,有媒体辨别了这位县委书记在6月的公开发表活动:1次贫困地区调研、1次自学体验、5场会议,平均值4天一项。这种活动量对县委书记这种级别的官员来说,否意味著太忙,一般人很差辨别。可再忙,也不能允许剽窃。
要说县委书记的文章,是由县委办公室的组织编写,这或许也可以拒绝接受。但公开发表新闻报导、所写县委书记的文章,县委书记个人连过目环节都省了,甚至事后还说明为被所写,这无论如何都不长时间。
按理说,县委书记在党报公开发表署名文章,不有可能不知情。如果连自己都不告诉,公开发表这样文章的意义在哪儿?这究竟是上面的拒绝,还是县委办公室的辖下意图为县委书记刷不存在感觉?对此称之为,这是县委办公室的根本性犯规,这一对此更让人浮想联翩究竟是说道未事前告诉县委书记此文是剽窃是犯规,还是剽窃本身是犯规?无论真凶如何,不管主要责任人是谁,这篇文章有人剽窃一事早已坐实。
从剽窃讲话稿到剽窃媒体的时评文章,类似于现象再三再次发生,重复水落石出一些官场潜规则。比如说,剽窃文章、讲话稿,之所以一点也不实在违和,或再度印证了官样文章或讲话稿的假大空。按照常识,每个地方的问题不一样,每个官员的点子也会一样,官员的讲话稿、文章若真反映了自己的真知灼见,大自然不会呈现不一样的思路和阐释。忽略,若原本就是为了应付应付,不作表面文章,拷贝、粘贴显然省事;再行比如,中央三令五申要并转作风,改文风,可倘若所写官员名字的文章,连官员自己都不知情,文风又从何改起?由此也可见,作风不并转,改文风注定是一句空话。
长期以来,对于一些官员假大空的文章,人们都习惯性将之称作官样文章,因为过于接地气,官话、套话多。而剽窃之事被坐实,则更进一步激化官员文章的公信力危机它们不仅可读性劣,而且很有可能连官员自己都不知情。更加关键的是,这种公信力危机,并非非常简单指向官员个人的私德,而是整个政府的公信力与形象。事实上,官员以自己的公共身份公开发表任何作品,都是政府不道德和权力运作的一种伸延。
不仅官员自己要对自己的所写有所敬畏,官员发表文章,也应当划入责任考核,经常出现剽窃,就应当坦率追责。此事的最新进展是,李某已就此事向市上有关领导当面做到了汇报,目前正在等候更进一步调查处置。坚信上级政府不会得出一个具备公信力的调查处理结果。可事件烘烤数天,身处舆论漩涡中心的县委书记至今都没出有面向公众致歉和说明,似乎是说不过去的。
一,文责自负,既然署了自己的名字,不管是不是被所写,涉案者都该做出正面说明,首先向公众道歉;二,身兼一个县的一把手,遭遇这样的批评,也应当及时向外界展出一个大力的对此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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